上海一公司取名“老婆最大”被駁回 公司起名要慎重
曾在在朋友圈流傳著一張“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收件憑據”的圖片,顯示一家公司正在申請名為“上海老婆最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這張照片配以“市工商局未同意該企業名稱,理由是違反男女平等的原則,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介紹文字。(《東方早報》)。
據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從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處得知,該申請屬實,目前該名稱已被登記機關駁回,要求修改。
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查閱《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后發現,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文字和內容。在《上海市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則規定,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不得含有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的文字和內容。
而據轉發該消息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文斌介紹,中國法律是成文法,行政機關可以從法律精神與國家立法原則上推導,“老婆最大”這樣的名稱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以及“最大”這種夸大宣傳的字眼不應出現在企業名稱中。(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 戴天驕)
在注意力經濟時代,“老婆最大”成功地吸引了看客的眼球。然而,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也好,“最大”涉嫌夸大宣傳也罷,“老婆最大”的企業名稱遭遇“緊箍咒”,看似偶然,實則必然。在經濟市場化、人口流動化的當下,企業名稱顯然不能“自說自話”,而是要遵循相應的社會規范。